《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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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读后感

《风》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2-07-12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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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风》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读后感1

  穿堂风讲述了凉快的草棚下是孩子们的天堂。就在他们愉快玩耍时一个叫橡树的男孩,却在树后看着他们。他出生在一个小偷家里。他随爸爸偷盗所以成为大家公认的小偷。有一天她在别人的瓜地里抓兔子玩被别人赶出来后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小偷揪出来证明他的清白。在连续几天的跟踪后,终于发现小偷是邻村的一个大哥哥。于是他买了一个手铐并成功扣住了小偷最后,小偷承认了自己的罪过。使橡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橡树在连续几次受到委屈后。并没有落泪,也并没有放弃,而与日俱增的,是想要抓住小偷的强烈欲望。在这里我非常佩服橡树有这么大的勇气,能去抓小偷。我也很为橡树心痛,因为那个大哥哥在打他时,每一下都是那么狠,都是那么重,还差一点,把他打晕,可是为了证明自己,那种超乎常人的坚强的意志力使我非常震惊。而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有一滴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滑落。可我不知是为他的坚强感动。还是被他的精神感动,或是被他的诚实感动。

  在读完后,我佩服他那坚强不哭的精神。从而想到我生活中经历过的一件小事。在我小时候,和别人玩耍,不小心别人跘了我一下,我不由分说,大声哭泣,直到别人向我道歉后,我才强忍不哭,这件事让我至今难忘,直到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非常惭愧,我竟没有橡树这样一个小男孩一样有勇气。我也很欣赏橡树的智慧。

  生活中,难免会有争执与纠纷,只有勇敢的面对他,,你们才能避免人们的猜疑,但愿人们看了这本书后。能有更多人能领悟吧!

《风》读后感2

  当我一口气拜读完曹文轩的著作《穿堂风》时,我感触颇深,心绪难平。

  《穿堂风》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橡树的男孩。

  橡树是不幸的。他的妈妈因病去世,爸爸被投进了监狱,奶奶双目失明。就因为橡树的爸爸曾经是村里的小偷,油麻地村的村民在看待他时都戴上了有色眼镜。当油麻地村屡屡失窃而真正的小偷还没有被揪出之前,无辜的橡树成了大家怀疑的对象,他甚至被贴上了小偷的“标签”。

  橡树是孤独的。由于爸爸的缘故,橡树成了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在炎热的夏天,其他小朋友都在乌童家的草棚底下吃着西瓜,享受着凉爽的穿堂风。而橡树却一个人在寂寞而空旷的天地里独自玩耍,在稻田里、河堤上、池塘边,他自由自在地狂奔、呐喊,没有一个人能和他说话,没有一个人理解他,他无论走到哪里,周围的人都会用厌恶的目光看他,仿佛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浑身泥巴还散发出臭味的小猪。

  橡树是守信的。当妈妈在弥留之际嘱咐橡树不得行窃时,橡树郑重地答应了。此后,尽管橡树不断的被误解、被怀疑,甚至奶奶也因为不明真相开始对他失望,但是他并未因此自暴自弃,橡树始终坚定自己的承诺,从而没有重蹈父亲的人生轨迹。

  橡树是有尊严的。面对村民的怀疑、误解,橡树感到冤枉、无助,但是他并不甘心。橡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他决心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真正的小偷——邻村的瓜丘被橡树揪出时,橡树才得以“平冤昭雪”。

  小说的结尾是令人欣慰的。主人公橡树的精神令我肃然起敬。面对人生的困难与挫折,我们要坚强、坦然的面对;做人要有自己的担当,有自己的尊严,要坚守自己的承诺,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这,就是《穿堂风》给我最大的启迪。

《风》读后感3

  《月亮上的风》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艾瑞克·林克莱特著写,获得了英国卡内基文学奖和儿童文学国际大奖桂冠。

  书中讲述了一堆姐妹的父亲帕尔弗雷少校即将出国参战,出发前,他叮嘱这对姐妹黛娜和多琳达不要淘气,否则月亮上刮起的邪风会吹进她们的心里,将她们变成捣蛋鬼。结果预言真的灵验了,她们开始狂吃,胖得像气球,有开始猛哭,瘦得像一根木棒。她们喝下了女巫的魔药,变成两只袋鼠,放走了动物园里的猎鹰和美洲狮。她们还冒险、经历了许多,甚至去往异国他乡解救关押在地牢里的父亲。

  这本书围绕着黛娜和多琳达的冒险旅程来写,写出了不一样的故事,这对姐妹也完成了从顽皮到成熟的蜕变。黛娜和多琳达虽然淘气,但她们也非常聪明勇敢,她们冒险去救父亲,只有充满孝心、善良的孩子才会做这种事啊!

  这让我想起了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孝心少年,他们的家境并不宽裕,很贫穷,甚至父母还有一些难以治疗的疾病,但他们从没有抱怨过,叫过一丝苦。他们一些人中的家里,或许还有比自己年小的弟弟妹妹、年迈的爷爷奶奶,都需要他们照顾,可他们勇敢地把整个家用自己的肩膀撑了起来,认真地用功地读书,这些都让我感动。

  每个孩子都会调皮,但他们内心始终是善良、孝顺的。

《风》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青铜葵花》、《城南旧事》、《五只小狼》、《穿堂风》……其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穿堂风》。

  《穿堂风》是一本由曹文轩写的短篇小说。文章主要写了男孩橡树因父亲偷盗,而成为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骄阳似火的夏日,其他孩子都在草棚下享受凉爽的穿堂风,而橡树却一人在辽阔寂寞的天地间独处。村里屡遭失窃,大家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橡树。最终,自尊的橡树用奶奶存的零花钱,打了一副手铐,抓住了真正的偷盗者—邻村男孩橡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作者曹文轩用细腻柔和的笔触描绘了男孩橡树的倔强与寂寞,用温暖和大爱讲述了一个守护童心,尊重童真的感人故事!

  辽阔无垠的田野上,他想喊叫,冲着风车喊叫,冲着天空喊叫,冲着稻田喊叫。但都只是想,并没有这么做。没有人陪他玩耍,没有人陪他说话。橡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没有人陪伴他,没有人理解他!更没有人帮助他!!陪伴他却是孤独与寂寞,自己唯一的亲人——父亲却因偷盗被关进了监狱。

  橡树,没有一个伙伴,只有寂寞无助与他作伴,但他依然活得很自在,仿佛这一切对他来说都若无其事。可再想想我呢,如果我是橡树,早就不知道会伤心到什么程度了!真不敢相信橡树在这种逆境中是怎么挺过来的!真让我佩服不已。

  《穿堂风》是一本充满正能量与爱的经典之作,它告诉我们偷盗是可耻的,同时它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遇事要沉着冷静,要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风》读后感5

  这是个发生在两百多年的故事,也是一个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

  故事的序曲是讲述了一场赛马比赛,也是战神与巴顿爵士的比赛。加拿大安大略省温莎市所有的居民和数千民游客,几乎都来了,拥的水泄不通。比赛开始了,战神的骑手想让战神放慢速度,再冲刺,可是战神有别的想法,它赛跑是为了自己!骑手记起驯马师的话:“让大红尽量跑,别硬叫它放慢速度。”最后战神超越了所有的马儿,赢得了冠军!

  第一章是讲,位于非洲西北的一块土地,也就是摩洛哥这个国家。马房中有名马童叫阿格巴,他负责十匹马,其中有一只母马快生小马了,阿格巴知道,现在是禁食期对母马很不好,让它大伤元气。于是他只好去拿玉米和大麦给母马吃。

  第二章是讲,阿奇先生(马房总管)让阿格巴把母马传种母马马房里。让阿格巴在一旁照顾母马,他的心思好比转轮一般,他想起以前他和母马在一起见到了一只羚羊,他骑着母马,和羚羊并肩奔驰,而它竟然超越了那只羚羊。阿格巴聋拉这脑袋睡着了。

  第三章与第四章是讲,小马出生后的事。阿奇先生知道后,来到马房弯低身子,好让自己看到小马的胸部,有凶兆——麦穗纹,但是又有个吉兆在右后腿上,是块杏仁大的白色斑点。小马的名字叫“闪”,用阿拉伯语是“太阳”。小马出生后几天闪的妈妈就去世了。哑巴男孩阿格巴就当起了小马的爸爸。他要跑去拿骆驼奶给小马,真是亲如父子,铁如哥们。

  我要向阿格巴学习,珍惜东西,不像我把虎虎生威的猎豹打手的玩具搞丢了。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道理。1珍惜东西,像它的朋友一样。2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

《风》读后感6

  “学会忠诚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这句活说的一点也没有错,文章中的主人公阿格巴可以证明这句话。

  阿格巴原来是阿拉伯一名普普通通的马童,但生活过得很幸福,因为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出生了(这是另一名主人公)。“闪”,它有着一好一坏的预言,它越长越大,好的预言验灵——它奔跑如风的速度超过了马厩里所有的马。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先后到了法国和英国,又跟主人阿格巴不离不弃,流浪漂泊,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阿格巴天生是个哑巴,但他的行动不比正常人差,甚至超过了正常人,他很负责人,所以很受重视。

  而我却不像他那样负责人,正好相反。

  记得有一次,我从某地拿了一副*跟同楼之友打牌,打着打着,太阳越升越高,温度越来越高,看到朋友一个一个陆续离开,牌也不整理。我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便想:干脆把牌往这一扔回家玩去。没责任心的我最终选择了这个答案。

  可怜的“闪”刚出生,对外界事物感到好奇的时候,她的妈妈就死了,老天总是这么不公平。

  “闪”在法国过着不定的日子,我真为他们担心,如果阿格巴不和马儿在一起,他的任务就失败了。如果路途中不遇到凶恶的人,他的日子会好过些。黎明前总是黑暗的,他们终于等到了黎明,找到了阿拉伯骏马的血统,也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秀的*品种。

  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

《风》读后感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风》读后感8

  捧读《澄海英风》这本书,无数革命先辈的感人事迹令我心潮澎湃,从古到今,汕头澄海——这是一块英雄辈出的土地啊!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甘洒热血绽笑颜》这篇文章。

  “为不分散同志们的精力,影响战斗,她忍住剧痛把溢出的肠子塞进肚里,悄悄地爬进了附近的甘蔗林......”我读到这里时,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小红阿姨,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能够这么做?”

  我联想到课本上看过的战斗英雄邱少云的故事,他为了不暴露目标,保证战斗任务的顺利完成,丝毫不动地任凭烈火在身上燃烧......我明白了,正是这种钢铁般的革命纪律与革命意志,使他们能够临危不惧,不惜牺牲自己;也正是革命先烈的英勇献身,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凝视着胸前的红领巾,心潮久久不能平静,我们的红领巾上面有陈小红阿姨的鲜血啊!

  在红旗下幸福成长的我们,最缺乏的就是这种钢铁般的革命纪律与革命意志。我想起爸爸让我和哥哥冬季晨跑的事。在寒风凛冽的冬晨,我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被窝,竟然假装生病或找其他理由欺骗爸爸。比起陈小红阿姨,我这点小小的考验算得了什么呢!

  我的一些同学,平时在家里娇生惯养,养成了自私自利的习气,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是,为了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喜欢占小便宜,这难道不是缺乏大局观念与自觉的纪律性吗?在陈小红阿姨面前,我们应该感到惭愧并知耻而后勇。

  钢铁般的革命,纪律与意志,可以使外表弱小的人们内心变得无比坚强,从而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这个道理,我要永远铭刻在心中。

《风》读后感9

  马拉维是一个非洲小国,饱受干旱、饥荒、瘟疫和艾滋病困扰。主人公坎宽巴就出生在这样一块贫穷的土地上。1997年,十四岁的坎宽巴因为家里出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无意中他得了一本书——《探究物理》,他爱不释手,并自学了书中的电学知识。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克服了许多困难,坎宽巴终于造出了自己梦想的风车,并用风车来发电。

  我紧握着连接电线的小灯泡,等待奇迹的发生。起初,我的掌心出现了一点微光,接着光亮突然绽放出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了。

  “这东西真能发电!”有人说。

  “是呀。”另一个人说:“他真做到了!”

  马拉维,一个非洲小国,巫术盛行,饱受干旱,饥荒,瘟疫和艾滋病的困扰,只有百分之二的人能用上电。这儿唯一不缺的是——风。

  十四岁的少年坎宽巴决定自己打造发电的风车。辍学的他,在废品厂里收集的废铜烂铁,借来爸爸的自行车轮胎,村长家的胶管,依靠乡村图书馆的《探究物理》,经过多次“疯狂”的实验,终于造起梦想中的风车。

  面对坎宽巴的勇气,我真是自愧不如。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想就此停下,没有勇气继续前行。而同样面对重重困难的坎宽巴,他却迎难而上,根本就没有把困难当回事儿。他坚定的态度,更让我明白了:其实,困难无处不在,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主要是我们面对困难时的态度,看我们是否有勇气和信心克服困难,如果我们胆怯,退缩,那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就会离我们心中的梦想越走越远,还谈什么理想,谈什么目标?最终将一事无成。对于梦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去奋斗生活很艰难,我没有变坏。有梦想,就会有未来。

《风》读后感10

  一阵强风来袭,远处的风车转了起来,转动了我的记忆,转出了《驭风少年》这本书。

  在非洲大陆上,有着几万个村落,但其中一个村却诞生了一位科学家。他在一个普通家庭出生。在那时,魔法是大家的信仰,他也相信魔法,直到科学的到来。两本科学书与一本破旧的英语词典,是他家奇迹般得聚起架架风车。他不仅使一个贫困家庭变成了地主级别的富足,更让整个非洲都受益匪浅。

  我出生在一个中等家庭,上学是上得起的,虽然课文中的知识都学会了,掌握的也很挺好,可开发创新精神还是太薄弱了。比如说叫我们建一个桥。我虽然能照课文要求造出来再添上一点自己的想法。但比起一架风车,我的建造便有些力不从心了。其次是探索知识与应用能力,我虽然也会如饥似渴地阅读,但也没到废寝忘食之地。主人公会的知识我也会,但却没想到风车的点上,也没他那么省吃俭用来换部件的勇气,以及那么强的动手能力。

  我们中国的社会也如此。现在的同学太安于现状了,作业如同任务一般,在做完之后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不会钻研。中国古代越发如此。整天闭国不出,十分自大。认为自己已经甲天下了。若不是外国进攻,我们现在还没高楼呢。中国虽然会发明一些东西却不会用。如指南针,我们虽发明了它,可真用的好的却是哥伦布。世界上一般大陆都是他发现的。还有火药,中国人用它发明了烟火,可外国人用它发明了大炮来攻打中国。

  所以,同学们,让我们动起来吧!我们虽造不出风车,却可以成为祖国之栋梁。

《风》读后感11

  凤梧桐,梧桐影,漫卷珠帘剔银灯。愁倚澜上最高楼,声声慢,凤萧吟别沁园春。

  蝶恋花,花溪碧,鹧鸪天里踏莎行。小重山外西江月,如梦令,芳草渡前柳梢青。

  ——南乡子.词牌名连缀

  特别喜欢这首开篇的词牌名连缀,一首词,道出了唐宋的凄美。

  唐宋时期,词牌的由来往往有故事可以追溯。比如《菩萨蛮》,就是唐代的女蛮国进贡过一些貌美如花的女子,她们梳着高高的发髻,戴着金冠,满身璎珞,貌似菩萨,因此教坊的乐师就借景生情谱曲成《菩萨蛮曲》供人们歌唱,《菩萨蛮》由此而来。

  唐宋的词牌,也有不同的特点。或舒缓柔美,或婉约含蓄,或慷慨大方,或朗朗上口,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吧。那些从唇间轻轻吐出的词牌,是多么让人庞然心动,流连忘返。《蝶恋花》让人想起庄周梦蝶和蝴蝶翩翩,《点绛唇》则让人想起猩红如花的樱桃小口……

  浅夏的这本书共有六个章节,分别是弦歌篇、乡韵篇、情思篇、风致篇、侠骨篇、绝响篇,每个章节都有属于自己的词牌,我觉得她用女子的细腻和直觉穿越性别的障碍,带领我们走进那千年前的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她把她的想法贯穿在整本书中,让我们更容易理解那些千年前的情感。

  有人说,读浅夏的文字,仿佛在一个花园里漫游。她巧妙的用两个词牌的组合带给我们全新的体验。《念奴娇》与《何满子》仿佛是一对大气的牡丹花,带着盛唐风韵的华丽,《破阵子》与《菩萨蛮》是一对带着异域色彩的郁金香,冷艳而娇媚……这样的文章,让人想忘都难。

  一本词牌,述尽了唐宋的美,令人读来,仿佛梦回唐宋。

《风》读后感12

  书中大笔墨穿插和描写了科里在奇风小镇上的生活,所以这部书更像是作者的传记,让人有点头晕。相较于书中的种种推理,我更喜欢科里的小镇生活。

  在夏曰的第一天,科里和他的朋友们会在肆意的疯跑中长出羽翼,翱翔于蓝天;脚踏车的车灯里有着黄金瞳孔,有着帮助主人脱险的本领和自由意志;酋长河中居住着美丽而残酷的河怪“老摩西”,它的牙齿上有着古老繁复的花纹;亡者的幽灵会默默地守侯着自己心爱的人……这些奇幻的事情令人着迷,但也让人感觉奇风小镇是一处充满魔力的秘境,而非一处偏僻安闲的小镇。

  书中对于社会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描写得无比真实。这本书紧扣现实,又超越实际,让我……(虽然很不愿意承认)有点读不懂……

  书中有一句话:“每一个小孩身上都有一种神秘而灵性的力量,这正是我们与成年人最大的区别。大人们总是要求我们尽快成长,这也是要求我们放弃和消失那种神秘的力量。”这是我认为写得最好的一部分(没有之一)。我认为这里“神秘的力量”是指想象力。这让我想起了在另一本小说中(应该是《lord》)曾读到的一段对话:

  “——很多的战斗,最后的输赢,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力量的绝对高低值。还有一样最重要的能力,那才是成败的关键啊!”

  “——最重要的能力?那是什么啊?”

  “——想象力。”

  《奇风岁月》中还有位疯子作家弗农,他的经历也告诉我:“凡事应遵从本心,永远不要被外界一时的诱惑(金钱、名声等)迷了眼。否则,当一切已铸成定局时,你会追悔莫急、痛苦万分。”

  虽然不太能读懂,但《奇风岁月》像是一条林中小径,虽然迂回曲折,但路旁总有迷人的风景,吸引着人一刻不停地走下去。

《风》读后感13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巨著,但每个世界都有不朽的传世巨著。这种巨著不管经历多少时间的打磨,都不会被人们忘却;不管经历多少人的阅读,都会给人力量,给人震撼。

  作者玛格莉特·亨利是一位喜爱马匹的人,家里的马驹是她最好的朋友。在他的一些作品中,时常见到马儿的踪迹,而小说《风之王》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这是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相信你也会被它折服,并从中受到深刻的启发。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画皇家马厩的宠儿,命运使它来到英国。然而命运却又一再捉弄它,一匹宝马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驯马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就时许下诺言:“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会让你你会成为点亮希望,祭奠生命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使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支撑,终于等到了整个人生旅途中最辉煌的一刻,在不断的抗争中,“闪”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我们要学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就算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出身高低不重要,即使命运没有靠向你这边,你也要把他推过来!只要努力,没什么难的!

《风》读后感14

  我读完《杨柳风》这本书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鼹鼠还有河鼠加上獾都是好朋友,但是他们的另一个好朋友蛤蟆却挥霍自己的家产,从帆船,到撑篙船,再到房船,然后是马车,最后是汽车。闯了不少货,还被抓进了监狱。自己的家被黄鼠狼占了,但是最后他们一起打败了这些黄鼠狼,夺回了蛤蟆宫。

  我的心情为何久久不能平静呢?因为蛤蟆的高傲无礼;因为鼹鼠的通情达理;因为河鼠的聪明伶俐;因为獾的智慧超群。我并不是说蛤蟆一丝优点都没有,而是因为他犯下的罪过而感觉到他的特点,因为他卓尔不群、与众不同,所以他总是不合群。但是结尾他意识到了朋友的重要,一起打败了黄鼠狼。

  我感受到了一个非常深刻的道理:家产是不能挥霍的。简单朴素的一句话,使不少人“中枪”,他们全都在浪费自己的家产,他们认为家产是无限的,家产花完之后会自己注满,一点不害怕自己变坏。可是当他们突然想到自己这么做不对时才开始后悔,难道他们就不伤心吗?他们只能自己垂头丧气,可是现在垂头丧气还有什么意思的呢?他们挥霍的家产就好比是泼出去的水,永远也回不来了。和蛤蟆一样,他们没准儿那一天就会闯一出大祸,而且这货会害他们终身。他们全都会做一个祸之后,故意装出道歉的样子,然后还是去做那事。不管自己上一次的祸闯成什么样子,都要再换一点闯祸的工具。喜新厌旧全都是他们的“人品”。

  不过蛤蟆有一点还是不像现在这样的挥霍家产的人那样的好习惯:知错就改,并知道自己的羞愧,改掉高傲的毛病。并且谦虚,不争抢功劳。他也不会再玩汽车了。不在骗人。很高兴他可以有这么多的好习惯。

  这本书的道理真是太深刻了,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我爱这本书

《风》读后感15

  这本书整整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这是用来给女儿读的睡前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女儿不是很喜欢听,甚至想要放弃。不过在我的坚持下,她就这么样地听下来,甚至后来会迫不及待地催着我给她读。而随着情节的不断深入,女儿居然能猜出很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说回到这本小说,被称为成长系列小说,的确名副其实。科里,一个12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一个平常的早上,在跟爸爸去送牛奶的路上,遇到一起谋杀,一个人被绑在驾驶位上,连车带人冲进了深不可测的萨克森湖。科里的爸爸跳进湖里,但却没能救出那个人,从此噩梦不断,加上后来失去了工作,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幸亏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女王”的指点,才知道所做的噩梦并非是沉入萨克森湖底的那个冤魂索命,而是要通过他寻找真正的凶手。另一方面,科里目睹了父亲救人未果的同时,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一个人影,并且在那个身影消失后发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这根绿色的羽毛,帮助科里慢慢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而当他最后被凶手拖进车里并掉进萨克森湖的时候,他的爸爸再次跳入湖中,拼命将即将与凶手一起沉入湖底的科里救上来。

  当然,书中的情节远非如此简单,在小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轴里,有友情、亲情、爱情,更有“我”对奇风镇难以割舍的乡情。有悬疑、魔幻、惊悚,更有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奇风镇,是少年时代成长的地方,也是成年之后牵挂的故乡,就算它已经破旧凋零,就算它已经物是人非,却依然是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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