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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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读书笔记
更新时间:2022-07-11 19: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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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书笔记1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2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读书笔记3

  我最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孔乙己》读书笔记4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5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反动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习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习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6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7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习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读书笔记8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书笔记9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10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1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孔乙己》读书笔记12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书笔记13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4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笔记15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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