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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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

下岗再就业
更新时间:2021-10-30
下岗再就业(意义与原因分析)

  下岗再就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利益得到充分重视和保护的制度特征,它不仅仅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政治工作。

  一、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走向市场,建立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奠定基础。

  再就业工程有利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最重要一环。由于长期计划就业体制的影响,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市场主体不到位,就业信息发布、传导及其对劳动力流动和资源配置的影响很有限,市场在劳动力资像配置过程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撅配置效率低下。再就业工程适应转轨时期的需要,采取一种既不一样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手段统包统配、也不一样于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自主调节的应急性和过渡性措施和手段,为失业、下岗人员供给就业指导、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培育劳动力市场主体,沟通供求信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劳动力流动,最终为实现企业减员增效

  二、再就业工程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内在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客观要求劳动力资像在不一样行业和部门之间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劳动要素的专用性不断加强,新兴产业和扩张部门对劳动力的人力资本要求、专有技能要求不断提高,职业培训对劳动力就业、岗位转换的意义越来越大。由于人力资本投资和职业培训收益期较长,目前市场自发调节机制尚未到位,再就业工程经过政府投入必须资金,针对结构性失业和下岗人员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教育,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转岗适应本事,消除劳动力跨部门、跨行业流动障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再就业工程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统包统配构成了企业内部庞大数量的冗员,严重地制约了企业活力发挥和经济效益提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要求解放人的生产要素,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把企业内部天量畜余人员分流、释放,实现隐性失业社会化和显性化,真正做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缺乏安全网络的特定历史时期,实施再就业工程,组建各级、各类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对企业数量庞大的富余人员实行“托管”,既解决了企业富余人员社会化、显性化问题,又避免了很多失业、下岗人员直接冲击社会的巨大压力。

  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有自身素质不佳、择业观念不当、年龄性别歧视等方面。

  1、自身素质不佳

  下岗失业人员的自身文化素质不全面,技术技能单一,缺乏就业竞争力,直接影响其就业的`适应性和稳定性。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之所以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就是由于自身的技能素质较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岗位的需要,难以在现代科技知识密集型的企业中寻找到适宜的就业岗位。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有的失业人员往往还面临着跨行业、跨工种就业的现实问题,原有的技术派不上用场,新的技能还没掌握,在寻找就业岗位时他们没有任何优势和竞争力,必然会力不从心。尤其是“4050”人员,其中懂技术的人员太少,大多缺乏就业竞争的技术实力,就业岗位渠道窄,在就业竞争中大多处于劣势。

  2、择业观念有问题

  下岗人员再就业难,除了失业人员自身素质本事不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有误区,择业观念有偏差。一是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比如,有的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虽然自身素质差距较大,但选择就业岗位时,却偏重高、大、上的工作岗位,要求做一些比较体面的工作,不愿意到基层从事那些技能要求较低、相对简单的工作,如清洁工、服务员、小时工、协管员等,以至于他们小工作看不上,大工作干不了,闲在家中无所事事。二是过分依靠政府,等靠思想严重。有的失业人员认为仅有政府安置了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才能算就业,长期等待政府安置,缺乏进取意识精神,不愿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即使政府已经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保障再就业和鼓励自主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很多失业人员似缺乏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

  3、性别和年龄限制

  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存在不一样程度的性别、年龄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设定的年龄要求比较严格,有的限定不招女性,有的甚至在招收清洁工时,还有年龄、相貌等方面条件要求,从而造成部分大龄的失业人员再就业比较难。在下岗失业人员中,女性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如果再加上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实现再就业的难度就比较大。异常是一些“4050”人员,往往因年龄偏大而丧失许多再就业的机会。

  五、坚持主动作为,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失业人员思想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家庭情景各异,需要人们认真研究,因事、因地、因人开展再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当成“民心工程”来抓

  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机构建立、设备购置、拨付资金、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展就业培训服务、实际增加就业岗位、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工作考核资料,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定期督促检查落实,使再就业工作确切开展起来。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

  首先,要健全工作机制。街道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将失业再就业工作拓展到社区。各社区要设立专职劳动协理员或劳动协管员,从机构、人员上保证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职责制,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坚持工作例会制度,街道社保所每周要定期开例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听取社区工作情景汇报,沟通情景。第三,要建立工作台账。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要把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具体情景搞清楚,对下岗失业的时间、对就业岗位的需求、技能素质状况、家庭生活状况等方面情景,要逐人进行核对统计,做到一人一档案。按照年龄、专长、从业经历、求职意向等不一样特点,为每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建立一表一卡,即“下岗人员情景明细表”和“动态跟踪卡”,用来记录下岗失业人员工作安排情景,使下岗失业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对百姓的关怀。

  3、进取搭建就业平台,不断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就业压力加大的新形势、新问题,政府应努力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就业信息平台,为社区下岗人员、新增适龄待业人员供给就业指导服务。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本事。街道、社区协同,协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就业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普及相关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本事,适应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拓宽择业渠道,营造良好的再就业工作氛围。

  二是发挥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进取开展困难帮扶活动。各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失业、待就业人员的情感沟通,了解他们的需要,努力经过开展“党员一帮一”“党组织结对帮扶”等活动。对下岗困难职工,社区党组织逢年过节走访慰问,帮忙解决家庭困难,同时主动为他们出点子、想办法,鼓励其自主创业,营造家园氛围,使其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安心找工作。

  三是拓宽信息渠道,供给就业岗位。各基层社区组织要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收集和发布招聘信息,供给就业机会。加强与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指导机构的沟通联系,动员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及时反馈辖区外的就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开拓就业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