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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作文400字
更新时间:2023-04-08 07: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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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喜爱作文400字四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爱作文400字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喜爱作文400字 篇1

  我有一只精致而又会说话的小闹钟,它是我八岁时爸爸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它。

  这个小闹钟非常漂亮。它是一只小花猫的'形状,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面小鼓。小花猫的肚子上有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盖子上有一个圆形的钟面,钟面有巴掌那么大。闹钟上面有12个彩色的数字跟着花边“转”两个用塑胶做的分针和时针,还有一个用铁做的秒针。时针、分针、秒针滴滴答答地走个不停。钟背后有一个盒子。盒子分上下两层,上层是调节时间和定时的按钮,下面一层是安电池的。

  闹钟的用处可大了。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上六点半,“小花猫”就会说:“起床了,起床了。”我按时起床去上学,如果有一天我不肯起来,他就会“起床了,起床了”叫个不停,这样一天天过去,几年下来,我养成了早起的好习惯。等到晚上八点半,“小花猫”就会说:“睡觉了,睡觉了。”每到整点时,“小花猫”就会拿着塑料棍子敲一下小鼓……

  我最心爱的小闹钟,因为它让我养成了好习惯。

喜爱作文400字 篇2

  我家养着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是妈妈从泰国买回来的小泰迪。它长着一身棕色的卷毛。一双灵秀黑亮的眼睛,黑溜溜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十分可爱的小嘴,一到夏天,它就把那红红的舌头伸出来散热。它的脖子上带着一个红色的蝴蝶结,还十分有“绅士”风度呢。我们给它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布丁。

  在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写完作业,百无聊赖,忽然想起拍皮球玩。于是,我找来一个皮球,便“啪啪啪……”地拍了起来。正在酣睡的小布丁,被这声音吵醒了,它像用力射出的利箭似的飞快地冲了过来,像发现什么新奇的事情一般,欣喜若狂地蹦跳追逐着我手中的皮球。看着小布丁咕噜噜的滑稽模样,我决定和它一起玩拍皮球。

  “咻……”皮球大战开始啦!我使劲把皮球扔出去,小布丁非常兴奋地朝皮球追去,奔跑的步子又快又短,十分逗趣,一身棕色的卷毛上下抖动,像一团霍霍在空中漂浮着的棕色毛线团。就这样我们一直玩了好几轮,突然皮球掉进我家的大游泳池里。天哪!我不会游泳,我正心急火燎的时候,布丁见状,立刻跳进了游泳池里,前爪刨着,后腿蹬着,头始终露在水面,把皮球推了回来。布丁使劲甩甩身上的水,摇头晃脑的可爱极了,我摸摸布丁的脑袋,它也用小鼻子蹭蹭我的手。接着我们又玩起来,一个下午就这样开心地过去了。

  俺家的布丁是一只逗趣可爱的小狗,也是我忠实的好朋友,我真喜欢它啊!

喜爱作文400字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我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如《西游记》、《父与子》、《三十六计》……,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起初老师说,漫画书不可以看,但后来又说这种漫画书可以看。于是,当天晚上我不仅在网上看,还向同学借了那本书,我看着看着,觉得很有意思。第二天开始在美术课、音乐课上偷偷地看。回家后,洗脚在看,睡觉前也在看,直到看了十几遍,才把书还给同学。虽然书上没有多少文字,但很容易让人弄懂,你看完了,也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

  这本书里的人物众多,主要讲叙的是父亲和儿子之间发生的有趣事情。父亲有一个圆圆的'脑袋,剃着光头,长着大胡子。儿子跟他完全不同,头发长长的,个子很矮。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父亲的善良和对儿子的关爱。如:有一次父亲带着儿子去外面游玩,看到一个可怜的人,父亲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钱都给了他。还有一次,儿子干了坏事,父亲打了他,他就离家出走,过了几十个小时,父亲看他还没回来,就非常着急,父亲自言自语:儿子你快点回来吧!我下次再也不打你了。突然儿子从一个角落里冒出来,父亲紧紧的抱住了儿子。

  我之所以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它那诙谐幽默的动作、夸张搞笑的表情,能让我忘记学习的压力,最重要的是能让人感受到父亲的善良和对孩子的关爱。

喜爱作文400字 篇4

  我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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