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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1-11 0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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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精选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1

  这次寒假,由于时光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我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理解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我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个性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用心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述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用心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述。用了很多不一样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后感2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悠扬的歌声飘荡于心际,不知怎的,这是我读完了的散文摄影合集《我的家在高原上》后的第一反应。

  显而易见,慕容是渴望成为那样一个女子的——穿着鲜红的裙子,从山坡上唱着歌走下来,白色的羊群随着她温顺地走过草原,在草原的尽头,是那样一层又一层的紫色山脉……用她自己的话说,此乃“初心”也,因为她血管里流淌的是一个“自春徂冬,旦旦逐猎,乃其生涯”的古老民族的血液。

  作为一个游牧民族的后裔,慕容与生俱来透着一股世代相传的豪情壮意,我原也以为,像这样一个以翱翔四海的神鹰与奔驰八方的野马为其图腾的民族是不该有什么儿女情长的。不过如今看来这恐怕是我的偏见了。作为一个女性,其文字里行间无处不弥漫着一股温情柔意。在慕容的笔下,不论男女老幼,都对故土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以至于当其父得知多少年来一直铭记于心的“长城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句中的“长城外”乃“长亭外”所误时,竟潸然泪下“此间情意,从未背井离乡的我又怎能真正领悟?

  或许是由于我看惯了“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之类的所谓“千古名句”吧,总以为我们就是文明,对方则是野蛮,如同幼年的慕容一样。也同慕容一样,直到通过汉文翻译偶然得知了“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几句,我方才恍然大悟——原来在战争中,每一个民族其实都有自己的悲苦。

  身为一个女作家、女诗人、女画师,慕容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了抒发初心的重担。其实,与其说这本书是她个人情感的流露,不如说更是她对这个拥有着羊奶的醇香与马蹄的坚定的民族无微不至的关怀。细腻的笔触所及之处,看似平淡无奇,其实如同咀嚼橄榄,回味无穷。这是一支曾经横扫亚欧的部队,他们拥有着一望无际的原野;这是一位这支部队的女儿,她拥有着一双明亮的`眼与一颗善良的心。她要用笔头与镜头记录下遥远的思念与寻根的点滴。()

  人与人之间,没有比和睦更重要的事;族与族之间,没有比和平更重要的事。谁不爱蓝天白云,鸟语花香?谁不恨硝烟蔽日,流弹掠空?可喜的是,天下安澜,慕容得以闻一闻草的青,尝一尝奶的白;可悲的是,风波未平,仍有一小撮人惟恐天下不乱,整日的寻衅滋事,在中东,在非洲。耶路撒冷何日才能真正“神圣”?乞力马扎罗的白雪何日不再融为黑人儿女的泪?

《家》读后感3

  家,对我们来说是温馨,舒适,安心的代名词。它是幸福的港湾,庇佑着我们这些稚嫩又天真的孩童。而我们也满足地处于父母的怀抱中汲取温暖与幸福。

  但是,在《家》中,在这个由四四方方的砖瓦组成的院子里,在这个抬头看不到广阔天宇的囚笼中,在这个封建礼教压制灌输的孕育之下,里面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

  他们接受着同样的现实,但是却演绎了不同的人生,在这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又处在怎样的漩涡中挣扎?这部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有思想,不听天由命的抗争者。许是他的两个哥哥的经历让他处于理性的叛逆中。他关心时事,他热血沸腾,他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许是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注定了一段悲惨结局的恋情。他喜欢上了婢女鸣凤!这在那个时候是相当不允许的!鸣凤是一个机灵天真,清秀勤劳的姑娘。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往,但是,彼此的心意是相同的。最后,在觉慧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老太爷不可更改的命令下,鸣凤宁死不愿嫁到别人家,不愿悔了清白。于是啊,她悄无声息地投入冷冽的湖泊中。在死前,她在挣扎,她在等那个喜欢的男人温柔的呼唤她的名字。可是,没有,没有人在意她的死活吧!她活着没有任何希望,她选择了死亡。不,她是选择了解脱!不知她在尚未沉底的那一刻,她是否后悔。可怜的觉慧是在第二天,她死后才得知的,他后悔,他悲痛,他跪在湖边等心中的她告诉自己这是一场梦。可惜啊,现实不是个善人。这一场悲剧就以她的死终结了,但在他心中留下的殇却怎么也挥不去。他发觉在这个所谓的“家”中,他没有任何思想,这个“家”中没有温馨,只有无穷无际的折磨!是呀,它要把人折磨成怎样才肯罢手呀。于是,已经失去信心的他选择了逃亡,逃离这个樊笼,逃离这个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家。同样老二觉民已失望,老大觉新也无可奈何的忍受着。

  于是啊,一个好端端的家变成了这样。

  若是这样的家拿到我们现实生活,我想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吧!即使如此,真正珍惜家的意义的又有几人?因为一些小事就离家出走,因为在一件衣服的颜色上有分歧闹离婚的人,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家暴的行为等等,这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社会在进步,亲情却在淡泊。以史为戒,我们应该有些改变!

《家》读后感4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家》读后感5

  又一个鲁迅式曹雪芹式的作家。

  又一个安逸却悲剧的老婆子。

  我喜欢那个安逸得只是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自得其乐的人老女人。

  当“我”从监狱里出来苦于找不到房子的时候,遇到了玛特辽娜,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却很让我满意的房子,就这样住下来了,于是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玛特辽娜的那些令人觉得安逸的性格,不开心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就可以忘记——“她有一个恢复情绪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劳动,……带着她特有的和善的微笑,对一切都满意了……”善良得连跛脚的小猫都耐心去养,能吃的东西不多,虽然也不太会做,但是总归是可以做出来的,还有她那悲惨的一生,和最后让人潸然泪下的结局……她是一个不会对物质有过多追求的人,帮忙的时候而获不说,关心别人倾尽所有,奉献着自己的东西,大肆张罗别人的事情,自己都舍不得的东西可以送给别人,宽以待人的和善,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那种“纯洁,朴实,善良。”然后这样的人却拿不到抚恤金,家里破破烂烂,亲人都觊觎她的房子,于是在最后玛特辽娜惨死的时候,作者利用“我”写出了那些令人绝望的句子——“她(玛莎)又用祈求和期待的神情望着我,因为她既是玛特辽娜大半生的`朋友也是这个村里唯一真心实意疼爱她的女人……”

  上帝总会眷顾那些善良的人的——于是,“仁慈”的上帝留给玛特辽娜一个有右手的尸体,“在那个地方还可以向上帝祈祷。”

  死了,玛特辽娜最后,死了,安逸的人离开了人世,虽然形式惨烈,结局心灰意冷,但是我相信玛特辽娜依旧不会在乎,因为正如作者说的,虽然她埋葬了六个儿女,却没有埋掉她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使格格不入也依旧为人家白干活,最后只剩下脏兮兮的白山羊和那只跛脚的猫咪……悲惨的事情总是发生,而那些因为人生平凡却默默奉献自己的人们,由此而闪耀着属于她们自己的光芒,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正如我们因为善良的人遭难而悲痛一样。如果没有了他们,这个世界究竟该用什么来衬托罪恶和肮脏?

  玛特辽娜没什么目标,没什么向往,平静过着生活,却依旧悲惨收场,上一次因为这样的人物而流下眼泪是那位白芳礼老人,当他交出最后的几百块钱的时候说着自己无法再去工作了的时候,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动容,这世界,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人了。

  有一种良知叫索尔仁尼琴,有一种美丽叫玛特辽娜。

《家》读后感6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习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平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家》读后感7

  如果说,阳光马戏团动特演员中黑熊演员最棒,那么可以获得第一的一定是阿宝。阿宝具有天生的跳舞天赋,如果评队长,那也非阿宝莫属。阿宝的舞技通过不断地努力训练,有了长足的进步,会跳伦巴、探戈,恰恰、华尔兹等,什么音乐跳什么舞,永远不会搞错,真的很棒。

  由阿宝的身上我想到了很多,一则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见阿宝平时训练的艰苦和努力。黑熊舞蹈家是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不懈攀登上了险峰,它这种先苦后甜的精神与吃苦耐劳的勇气,才使他最后取得一个不错的成绩。我现在也在董老师那儿学唱歌,但是我总也没有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只是在平时听听碟片,听听歌而已。而且有时董老师在教我的时候,我还不是很认真,没有照她的要求做,特别是肚子没用力,董老师总是微笑的提醒我:“小肚子用力啊,不然怎么能唱出高的音调呢?”有时由于对歌曲的不熟悉,而且还会走调,那董老师就会严肃的帮我指出错误。现在看看阿宝的训练,我真的觉得很惭愧,其实不光是唱歌,在学习中我也是一样的,总想偷工减料,课文少读几遍,有些作业能不做就最好不做,一定要做的时候我也是乱做一通,结果呢,错误百出。想想真的很惭愧,没有阿宝的这种精神,我能取得成功吗,我真的要努力把声练好,肚子用力,该高音就高音,高低音要分配好,唱好每一首歌,做到吐字清楚,音调准确。

  二则是一定需要有舞台展现自己,让自己不断地得到煅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学会了《红领巾心向党》、《小小美人鱼》等歌,而且我都能一字不漏地把歌词背下来。在这次班级的“月”会中,我鼓起勇气,怀着忐忑的心情走向了讲台,为大家表演唱了一首歌。其实我事前也是经过不断地挣扎地,非常的紧张,生怕一时唱错了,或忘词了,在同学面前出丑了该怎么办呢?结果呢,由于瞿老师的鼓励和同学们善意的目光,我一时间就不那么害怕了,富有表情地演唱了《达娃和》,同时还配了一些动作呢。

  阿宝真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象阿宝一样努力!

《家》读后感8

  这两天都在看巴金的《家》,没事翻来看看,也摘抄了不少。说来惭愧,要不是今天要写读后感,可能这本书还得再陪我几天。为了这篇读后感,我可是煞费苦心,早上老早起来了,刚睁开第一只眼就开始看了,还有半本呢,今天必须完成。

  言归正传,《家》巴金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也是我看的第一部巴金的书。总的来讲,本书还是挺具有特色的。

  《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然而,他们所走的人生道路有所不同。

  小说中的人物有许多,其中有的及其专横,高老太爷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高老太爷是巴金笔下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复杂而又富于立体感的封建家庭统治者形象。他可以随意给人定罪,胡作非为。他是封建势力的代表和封建道德的化身,是典型的封建势力的捍卫者。

  小说自来就由矛盾构成,和高老太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年。觉慧是作者竭力塑造的`形象。巴金在他的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同时,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巴金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动荡的社会。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有些人选择了固守,然而大部分人,选择了顺着时代潮流的方向。封建社会是黑暗的,所以书中闪耀着的青春的色彩,自然成了一个亮点。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迸发出应有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9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明白,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明白……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那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但是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明白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家》读后感10

  《家》这部小说中高家的败落,向我们展示了腐朽没落的封

  建秩序,伦理道德必然死亡,民主的新生的一代青年正在崛起这样一个重大意义的社会趋势。

  其实,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基本不会出现。但是社会中还是有一些现象。比如说男女婚嫁,讲究门当户对,虽然现在大多是自由恋爱,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开明的父母,总是喜欢干涉子女的终身大事,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错。若是对方很优秀就算了,毕竟天下父母心,都希望子女有好的归属。但是对方若是与他们理想中的目标有差距,他们就会想尽办法阻止。

  他们或许没有想过,这样或许会造成像觉新与梅和瑞钰的悲剧。由于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被活生生的拆散,梅忧郁而终。觉新只好顺从,娶了瑞钰,可是梅的结局还是发生在他身上,封建礼法下,她也断送了性命。

  两个人相爱,才有最好的结局,爱的力量是神奇的,未来的事情根本无法预知,即使再优秀的人,在强迫的婚姻下,他们也不可能幸福,最终受伤的却有三个人。

  父母们啊!封建的礼法不能效仿,给大家一个自由,在新社会中塑造一个个美好的结局,不要让旧社会的悲剧重现。

  《家》这部书继《红楼梦》,又给予了封建社会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是巴金先生在创作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批评了封建制度,并没有提出实质的做法。也的'确是这样,在当时,最重要的还是改变人们普遍的想法,做法只是后说,只有彻底的让人们意识到封建的危害,才能做其他的事情。而这点,恰恰是最困难的。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守旧思想应当根除。中国之所以没有得到西方的飞速发展,也正是因为封建社会的持久,各种各样的革命运动后,我国终于脱离了封建的行列。

  文化对改变人们虽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凭借一个人,一部书,力量的确单保彻底的改变,依靠的还是革命。同时,那些踏着先进步伐的新青年,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走在了人们的先例,带领我们脱离了封建。

  《家》这部书中的人物塑造可谓很成功,但是现在文字已经不作为革命的一份子,而是作为我们心中的经典,作为人们的警戒,告诫我们,远离封建……

《家》读后感11

  很喜欢小说的结尾:“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她的身边,却没能理解,其实她就是一个圣徒,民间谚语常说,没有这样的圣徒就不会有乡村。就不会有城市。就不会有我们整个地球。”玛特廖娜,一个看似再平凡不过的农村妇女形象,为什么对于作者来说有如此重要的意义?

  看看玛特廖娜的生活:早年丈夫赴战场,不知生或死。六个子女相继夭折死去。大半辈子都在农场勤奋地工作,后来却没有领到退休金,老来为了争取退休金四处折腾,生活极其地困难,一直陪伴着她的只有那在别人眼里破败的木屋。在糟糕的生活面前,玛特廖娜没有过多的抱怨,“她那满面的愁容没多久便消散了。我发现,她有个恢复心情的好法子----做事。”玛特廖娜就是隐忍地、平静而又坚强地面对苦难,始终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

  除了坚毅的品格外,玛特廖娜还是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不仅是集体农庄,任何一个近邻远亲都会找玛特廖娜帮忙,而玛特廖娜也总是不会拒绝,也不会索取报酬。法伊捷要求玛特廖娜拆掉她的正房以运输木材给吉拉建房子,玛特廖娜也没有拒绝。特廖娜是如此的善良、温顺。

  玛特廖娜在运输木材的过程中,不幸地倒在车轮下。她死后,有贪婪的法伊捷仍在盘算着木材,几个妹妹也在盘算着争夺玛特廖娜剩下的仅有的遗产----木屋。亲情淡薄,亲戚们关注财产远远高于玛特廖娜的死。在哭丧的那些泪水中,不是对玛特廖娜的悼念,而是“一种策略。”这些虚情假意,冷漠做作让人心寒。自私的、虚伪的人们与玛特廖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的人精心盘算,自以为聪明,嘲笑玛特廖娜那样的.“傻瓜”。

  当身边的人被物质世界腐蚀时,玛特廖娜始终保持着精神的净土,在她身上有作为“人”而应该有的品质。要谨记,我们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而不是作为金钱财产的奴隶和附属品而存在。

  先进的技术和机器推进社会发展,物质生活不断进步,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精神世界。假若人人自私自利,成为十足的利己主义者,道德体系崩塌,哪怕是物质多丰富的社会,没有一种内在精神支撑,也不过是个空壳,是经不起推敲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更应该像玛特廖娜一样保持纯粹。

《家》读后感12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

  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

  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

  《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

《家》读后感13

  《孤独的小说家》,一本不太厚的书,却可以让你一直回味。一本悬疑作家写的书,却处处充满着温情。这是一本追梦的书,却不是一本梦幻的书。简单的语言,朴实的情节都仿佛让我们跟随着作者一起追梦。

  小说以一个单亲爸爸青田耕平为视角,曾作为新人作家红极一时,之后十年却平淡无奇,但他仍坚持着写作的梦想。人需要有梦想,才能筑造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学生,他们正是敢于做梦的年龄,但可能我们教学中不经意间的举措,会扼杀学生的梦想。所以,梦想教育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个体,注定生来孤独”。我却觉得梦想在,就是陪伴在。没有谁会比梦想更了解你。身为一名教师,我们的教学就是帮助学生寻梦、追梦的过程。只有我们满怀对教学事业的热爱与梦想,才能让学生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追梦。有人说:“梦想最终会败给现实。”但我想告诉我的学生,梦想其实败给的是人心。在成长的道路上,你们会遇见很多的困难,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渡过难关的唯一法则就是坚持。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做好一件事情。人心不倒,梦想就不倒。

  当然,追梦的路上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书中的一句话对我的触动特别深,“人,就是一种只会关注他人失败的动物。这个国家只教给孩子成功,却对失败不屑一顾”。也许,失败才是孩子们梦想道路上最大的障碍。有多少孩子是因为曾经摔倒,就再也站不起来。我们当今的.教育教学中缺少的也正是这种失败教育。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教会我们的孩子如何站起来,摔倒了不要怕,坚持下去,坚定自己的信念,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教师,是追求自己教育梦想的人。教师,更是让更多的人去追寻自己梦想的人。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我们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我们才能帮助更多的孩子筑造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梦想。有梦才有未来,梦想没了,人心也就没了。所以,无论你现在身在何处,无论你有多少无可奈何,你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家》读后感14

  看完这本书,脑子里仍然在想着作者在故事中描写的斑点小花狗。同时,也让我想起了以前养的一只同样的斑点小花狗。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故事的内容:“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一只小斑点狗。可后来得知,这只小狗不是自己的,而是送给“表妹”——李佳佳的生日礼物。(其实,李彦宽的妈妈故意骗一下“小燕子”的。这只狗真是送给李彦宽的礼物)。与此同时,班级新来的班主任老师鼓励学生养宠物。在养宠物的'过程中,大家深刻体会到了宠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看到文中小斑点狗那么可爱,便想起了以前养的那一只差不多一样的狗。

  那只狗得追寻到那个故事。我的爷爷从外面回来,手上牵着一条绳子,绳子下有一只小狗。原来,爷爷牵来了一只小斑点狗。

  我喜出望外,连忙迎上去问爷爷:“爷爷,这只小狗是谁的?”

  “哦,这只小狗是我一个朋友的。他不要了,问你要不要。”

  “我要,当然要!”说完,我高兴地把小狗牵进屋子,拉到阳台上了。

  这只小狗并未像我想象的那样。听话、活泼、可爱一点儿都没有。刚开始,我没怎么理它,就天天给它饭吃,没别的。我没有像那些小孩一样天天对着小狗说话,我也没有把它带到下面玩,更没有时间陪小狗。没想到,这只狗就因为这些,而报复我。

  这一天晚上,我用碗装了一些剩菜剩饭,准备拿到阳台,给小狗吃。谁知道,它那么调皮。我刚刚打开门,它就像疯了一样,像一个黑影一样串了出去,像一只小老鼠一样跑进我家的客厅。

  我刚准备把它拉出去,可它却拉了一坨屎在客厅里。我没办法,等会儿让老妈看见不发火才怪。刚刚收拾好,它竟然在房间的走廊旁又拉了一坨。

  我火了,冲它怒吼:“你干嘛呀你,给你吃饭就不错了现在还得寸进尺了是吧。你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家伙!听着!我告诉你再不听话信不信把你煮了吃了。”

  “汪,汪!”小狗大叫,表示不满。

  “你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哼,我懒得理你,等会儿别怪我拉你,你脖子疼。”话音刚落,我走上前去,拿起绳子,使出吃奶的力往阳台拉……

  这只强势的狗没过几天就被我送出去了,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可惜。

  其实每个小狗都很可爱,只是你和它没有互相了解彼此,所以,它和我关系并不好。这个道理是我看《班级宠物一家亲》才知道的。

《家》读后感15

  寒假时,老班要求班上每个人都要读一本书,于是趁寒假闲来无事随手抽的一本巴金先生的《家》,本以为会是那种晦涩难懂的书,翻了几页后竟读出了兴致来,便把它放在枕头边,每晚睡前都要翻几页。我本是个急性子,每次阅读《家》时,却总能够耐着性子慢慢看,既不囫囵吞枣,也不拖拖拉拉。每次阅读都仿佛身临其境,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那几个为了心中的理想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发向上,英勇向前的爱国青年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中!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一个封建家族的'兴衰史以及在这个家族中崇尚科学、热爱知识的一些热血青年对于自由、科学、新中国的奋斗与追求…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跌宕起伏,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千变万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低首叹息,时而鼓掌喝彩,时而咬牙切齿……当看到长子觉新被逼无奈只得同意将怀孕的妻子送到某偏僻阴湿的城郊待产时,心中那激愤痛恨让我恨不得跳起来同那群迷信势力的老古董理论!愤恨之余,也为觉新的软弱无能而叹息,为当时封建社会整个的那种迷信氛围而惋惜。然而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份子,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无奈,觉新屈服了不代表别人也会屈服,还有觉民觉慧这些爱国青年在为新中国的实现而努力奋斗着!当看到同社会的社员告诉觉慧心中的理想有望实现时,我是开心的;当看到觉慧在书房里彻夜忙碌着建设新中国的工作时,我是欣慰的;当觉民与心爱的女子想要摆脱封建的束缚而努力的时候,我暗暗为他们加油!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一批爱国的青年站出来呼吁人们为新中国的建设而努力是不容易的,中华民族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批热血少年才能繁衍生息,变得愈加强大,繁荣富强!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但我想,伟大的新中国建成不仅仅靠红军战士的努力,更有这样一批敢于斗争、敢于追求的爱国少年才建成的。正所谓:好男儿顶天立地,心系国家!

  读完《家》,心中千滋百味难以言说。《家》让每一位读者激昂、愤慨、勇敢。让我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敢于改革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他们的热血,他们的勇敢,他们的爱国精神感染着我,鼓舞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在人生前进的路上遇到挫折时不再畏惧,而是勇敢的迎难而上!拥有一颗和他们一样跳动不息的中国心,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时候,都能够越挫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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