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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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更新时间:2022-04-03 10: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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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尽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它看完。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店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一些很伟大的伟人,也会犯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么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3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6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一共三本。读完第一本后,我深有感触。今天我来给大家说一下我的读书笔记想吧。

  福尔摩斯是一位观察仔细的人,他会观察到他人观察不到的事物。普通侦探要一个案子最少要一个月左右,但福尔摩斯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了。那是因为他对所有事物观察得一丝不苟。

  福尔摩斯有知识贫乏的一面,也有知识丰富的一面。一次,华生正读者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却傻乎乎地问华生卡莱尔是谁。但华生发现福尔摩斯对哥白尼学说了解得十分多。正当华生吃惊的时候,福尔摩斯说:“人的大脑就像一间一小阁楼一样。有些没有用的事你可以忘记,但假如你一直记那些没用的事的话,反而会把有知识性的事忘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要仔细观察,不要把没有用的事记在“小阁楼”里,要远远地避开它们,要记住有用的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7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8

  在国庆节期间,我阅读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以作者在医院认识福尔摩斯为开头。他们变成了室友。在当室友期间一件离奇杀人案出现在福尔摩斯眼前,这也加强了作者的好奇心,决定和福尔摩斯共同侦破这件案子。福尔摩斯观察着蛛丝马迹,每个角落都不放过。凭着福尔摩斯的天赋这桩杀人案的真相就要浮出水面时有一桩案子使整件案子更加匪夷所思。但凭着福尔摩斯坚定的信念真相大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做事要认真注意每个细节。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9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0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1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书。里面讲的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所办过的大部分案件。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例如:有一次,一个军曹路过福尔摩斯的家门口,福尔摩斯见了,说他可以判断出那个军曹从那里回来,经过了哪里。

  他的助手华生不信,就和他打赌,没想到福尔摩斯竟然真的说对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2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3

  他,是侦探之巅,胜过任何虚无的、浮华的侦探,他曾了无数个疑难案件,他就是闻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共有三本,分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亚瑟·柯南·道尔。

  其中有两个故事是我最感兴趣的,分别是《暗红色研究》和《巴斯克维而的猎犬》。

  《暗红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简单的故事情节,而是福尔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龄的方法。福尔摩斯的'方法简单而实用,当判断犯人的身高时,他总结道: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他本能的会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写,而那个字离地刚刚六英尺。而对于犯人的年龄,他是这么精确的判断的:在花园小径上有一个颇宽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显的跨了过去,如果一个人能不费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尔摩斯看上去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双敏锐的、善于发现细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吗?他那些线索,都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然后再一个个拼接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使犯人哑口无言。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那紧张的情节,扣人心弦的瞬间无不使它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最为光彩四射,引人入胜的巅峰之作。

  好想去贝克街拜访一下这个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华生一样可以做他的助手,亲眼看他侦破一个个的疑难案件。

  福尔摩斯乍看冷漠无情,狂放不羁,但是随着案件的逐步推进,让人对他渐生好感,直至着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4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这本书记录了福尔摩斯几个离奇精彩的探案故事。其中,有一场偷窃案。最令我深受感触,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了唱片、蜡像、窗帘、秘密通道、巧妙的把这场案子了。想要知道的话,就赶快来听我给讲述一下。

  一天,发生了一桩盗窃案——一块珍贵的宝石被偷窃了。经过福尔摩斯经过长期地化妆和跟踪,终于发现了扒手——西而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莫顿。福尔摩斯想到了一个办法,机智地把两名罪犯骗到了家里。当罪犯悄悄地窃窃私语时,福尔摩斯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拉起了小提琴。正当罪犯商量准备给福尔摩斯一块假宝石时,忽然,福尔摩斯闪电般地从客厅的窗帘后冲出来,一把夺过罪犯手里的真正宝石,并将他们捉住。此时,这两位罪犯感到非常困惑,一个蜡像怎么会变成一个活人呢?为什么小提琴声现在还在响着。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的说;“我的卧室有通往窗帘后的门,我悄悄地蜡像转移走,偷听你们的谈话,而琴声则是唱片中传出来的。

  这个案例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勤奋与超强的观察力。当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他就会几天几夜,甚至几个星期废寝忘食的梳理着案子,从各个角度去看问题,俗话说的好:”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正因为福尔摩斯拥有着超强地推理能力和勤奋的精神,他才会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侦探家。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的闪光点,他的勤奋和观察力永远值得我去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5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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