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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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2-08-11 17: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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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可以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

  1.在上级的生产调度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生产组织,员工的调配与培训。

  2.根据生产计划的需求,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对本班组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要做到“说、写、做”一致,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组织本班组设备日常保养工作,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搞好现场5S管理,实现文明生产,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负责。

  4.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坚持按章操作,监督本班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对本班组质量、产能负责。

  5.根据质量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监督本班组员工对相关质量记录、相关生产记录的填写是否真实,符合要求,对本班组及员工质量记录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负责产品流程的交接,保证实物与数据相对应。 7.协助、配合工程部人员进行设备保养、检修管理。

  8.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管理和安排工作。

  9.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跟进其操作效果,做到有培训、有跟进、有效果。

  10.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

  10.有权停止带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结果。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

  (1)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运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学习燃气专业知识,全面负责本站(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本站(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组织对新入职工、转岗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运营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7)搞好“安全月”等安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8)发动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巷修班组长是巷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巷修班组在巷道维修、维护过程中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巷修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巷修班组长必须合理的组织巷修施工,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本班组在巷道维修、维护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在需要连续作业的巷修地点进行作业时,巷修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3条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作业地点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安全。

  第4条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工作,根据其工种和工作要求、巷修计划和操作规程等组织巷修施工。

  第5条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巷修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6条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7条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8条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9条巷修施工中需要放炮的,巷修班组长要监督放炮员执行放炮有关规定,并协助放炮员进行检查和警戒等操作。

  第10条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立即纠正、汇报。

  第11条保证巷修工程质量。

  第12条组织落实巷修劳动安全竞赛、巷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13条发现巷修工作地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不能正常工作,巷修班组长应及时汇报。

  第14条巷修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5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作操作。

  第16条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

  第17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巷修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巷修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0条巷修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巷修班组长对本巷修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2条没有按照巷修计划、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或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4条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学习、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25条巷道维修后的支护质量、巷道形状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26条未及时发现、整改巷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巷修施工中放炮未执行放炮有关规定的,巷修班组长负主要责任。

  第28条不认真协助放炮员进行检查和警戒等操作,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0条发现作业地点顶板情况、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巷修工作检查不认真,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巷修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34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仍安排工人操作,巷修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35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巷修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巷修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

  1、在部门或队组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领导与监督下,对本部门或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措施、要求,组织班组认真落实。

  3、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规定、制度,听从施工员、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随时检查生产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工人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解决;本班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主管施工员报告;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工人撤离险区,然后向项目领导报告。

  5、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做好班组活动记录。作业前应对工作现场、各种机具、设备、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并将注意事项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准施工。坚持工间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6、禁止安排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7、班组分散工作时,不准单人作业,二人以上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8、组织班组周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下周安全工作控制重点。

  9、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工人的身体、年龄、技术熟练程度和其特点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发生。

  10、领取、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护、防寒用品。

  11、每日必须佩带安全员红袖标,及时制止违章,对多次违章操作且不听教育的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及时上报队组专职安全员。

  12、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

  14、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操作,对无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分配工作。

  15、参加每日的交班会,及时在会上提出各作业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上遇到的困难,督促整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5

  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采煤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生产过程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

  第4条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5条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6条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7条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第8条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9条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第10条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2条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3条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4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5条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采煤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未组织好采煤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进行生产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4条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27条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采煤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采煤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0条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采煤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

  一、中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对本队(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队(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要做到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队(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按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或异常,进行安全控制;

  四、带领本队(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五、组织和参加本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六项活动”和预知预险活动,开好班前会,并做好记录;

  六、每天检查本队(班组)施工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七、监督检查本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八、经常性对本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进行班组一级现场安全教育;

  九、有权拒绝违章的安全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十、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记录,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实现文明施工;

  十一、认真执行作业程序书制度;

  十二、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班组发生异常障碍、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十三、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介绍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

  十四、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

  1)认真学习并贯切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农民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4)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6)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一是想先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7)负责支持配备刀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组哟用。

  8)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检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9)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10)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施工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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