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生活总结解梦网名签名疑惑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读后感 >

《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2-01 11:23:58
  • 相关推荐
《家》读后感精选15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后感2

  《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以下内容是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供各位参考。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家》读后感3

  巴金写的《家》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一个大家庭,本来充满着欢声笑语,却不断从里面冒出两个邪恶的字:封建。为什么男色儿要留辫子?为什么丫环刚过18岁就被逼的嫁出去?为什么男女不能同等,等等。但这也是社会的封建、自私。不就是把丫环卖给了一个有钱人的老板,赚来能买两个丫环的钱吗?

  《家》的主人公为觉新、觉民、觉慧、鸣凤。在我的映象中,有一节是专门写觉新的。觉新是淑华的大哥,自母亲去世后,十九岁的他便大步地走进社会了。承担了这整个家的生活与经济。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就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当然为了这个家,他也放弃了去德国留学、上海或北方的美丽梦想,始他在痛苦中去上工作,去结亲,去流泪。而鸣凤也算得上是一位值得欣赏的人,她虽然是一个婢女,但她却坚持爱着三少爷觉慧,并在嫁给其他人时,不能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在一起,重选择投湖自杀。觉慧是一个负有爱心的,但却满脑子有许多思想,在过节时,人拿炮炸表演人时,其他人觉得很好玩,而觉慧很同情地说:“我觉得他们太可怜了。”而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被别人骂,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开始想:“要是她(鸣凤)外于琴姐那样的环境呢?”

  我印象最深的是觉慧与鸣凤。觉慧的.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但他并不孤独,他有着独特的民主思想,这样思想不断的延伸到周围,值得我学习的是他喜欢读书读报,没事就写稿投稿,来假造新的思想。鸣凤是一个很也爱,信念坚定的人,她虽然没有文化,但她和觉慧都有独立的思想,更让我佩服的是她虽然没有文化但是非常好学,很聪明。

  不要以封建思想来考虑家庭与孩子的问题,这样会使社会腐败。

《家》读后感4

  寒假里,妈妈推荐我读了《百家文》这本书,“勤奋”二字回荡在我的脑子里。

  我自以为自己很勤奋,每天在学校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时也能坐下来静静地看看书,和同学们交流学习心得也很有共同语言。可是,我比起《远行千里为借书刘恕》,《映雪而读的孙康》后,我不禁有点汗颜,和他们比我就差得太远了。

  在《百家文》中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在会稽山大战,结果吴军大败越军。一位高高在上的大王一下子就变成了囚徒,可是越王勾践坚定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忍辱负重,带着妻子为夫差当奴仆。终于,得到夫差的特赦。回到国中,他每天卧薪尝胆,告诫自己不忘国耻。正是凭着这种“发愤图强”的精神,励精图治数年,三千越甲吞了吴。

  是呀,人若有“图强”的精神,许许多多的难题都会给你“让道”!以前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怎么啦?你的'字又“喝酒”了,怎么东倒西歪的!爸爸也时常叹息:“你啊!别的都好,就是字写得龙飞凤舞!叫你横平竖直,你就是左耳进右耳出!”一直以来,我很苦恼,也想写端正些,可写着写着又“重蹈覆辙”——不知不觉中又潦草起来了。一天,表姐来我家做客,她一见我的作业又唠叨开了:“你啊,与其长久的煎熬,不如痛下决心把字练端正。”于是,我买来了钢笔字贴,开始练习起来。可是心血来潮没几天,我又似乎感觉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现在我知道了自己身上缺乏一种持之以恒的“刻苦”精神。“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一生勤奋,才能有所作为。

《家》读后感5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6

  孟子说过:“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孔子也说过:“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一位又一位名人都这样说,可知道美德的重要。

  作家徐琳也说过这样一句话,“心有爱,行有美,便是最美少年,个就是我们的榜样。”这,也是我的心声。

  读完《肩挑一个家》后,我的心就被震撼了,如果我的家庭也向他们一样,我想我能像他们一样吗?每个人都有一家,你可能有个幸福的家庭,可你享受幸福时想想那些不幸的家庭吧。如果让你挑起这个家,你可以很轻松的'说“可以”吗?一个懂事的孩子,一个与我们同龄或比我们小的孩子,却比我们的日子不知苦了多少倍,不像我们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一个普通的少年,一个没有妈妈的男孩毛伟鹏,爸爸和奶奶已经不能再为家做事,家只是三间不知漏进了少风雨,经过了多少岁月的破房子。为了维持家中的日常开销,他来到饭店打工,老板也破例收留了他,家中的日子并不曾变好,身在城市的我们,又何曾如此孝顺自己的父母,毛伟鹏他考入了姜堰市沈高中学,有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他在很努力的学习。他虽生在一个贫困的家里,但他挑起了这个家!

  多少个像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靠自己撑起这个家;多少个比我们小的孩子做的事让我们感动,让我感到心酸和激动,而生活中的我们能挑起这个家吗?

  美德值得弘扬,美德少年必须表扬,美德故事需要传扬,让我们做个美德少年,向他们学习,做个美德少年吧!

《家》读后感7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辛苦工作一天的爸爸,很疲惫了,可是刚回到家,儿子就向着他要钱,爸爸听了儿子的话以为儿子要拿钱去买一个傻瓜玩具或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非常失望,又想到自己工作一天这么辛苦,不由得发火了。

  爸爸冷静下来以后,决定和自己的儿子好好沟通一下,不能这么盲从。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和儿子一番交流之后,爸爸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儿子向自己要钱是为了能够攒足二十美元换来和儿子一个小时的时间。儿子的话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文章中,我印象最深的句子是这样的:“因为钱不够,但现在够了。”孩子回答,“爸爸,我现在有二十美元了,我能买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吗?请明天早点回家,我喜欢和你一起吃晚饭。”这句话表达了孩子对自己父亲的爱,同时也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父亲陪伴孩子的时间太少了,也写出了孩子缺乏家长的陪伴。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最终感受是:鲜花因阳光雨露而美丽,生命因关心呵护而灿烂。所以,孩子更需要心灵上的关爱。

《家》读后感8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求家的读后感。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读后感《求家的读后感》。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家》读后感9

  这个暑假我看了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非常有趣,主人公叫李彦宽。这本书讲的是李彦宽和他的同学的幽默故事。

  主要讲了妈妈买来一只斑点狗送给她“表妹”,小狗的名字叫牛牛,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狗吗,可是李彦宽不愿意把牛牛送给“表妹”,所以就想各种办法留下斑点狗,所以就和同学进行了一次绑架计划,所以就暂时把牛牛放在同学家,等老妈回来之后,就撒谎告诉说牛牛不见了。后来她“表妹”养了一只小兔子,觉得比牛牛可爱,这下李彦宽才放下心来。

  故事非常精彩,我以后也会养了一些宠物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看完这本书后,让我对宠物有了全新的认识。里面描写了可爱的斑点狗“伊利小蒙牛”、会洗脸的小白兔“白雪公主”、在冬眠时走来走去的乌龟“天王”等,而我最喜欢的是“伊利小蒙牛”。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只小斑点狗却告诉他这是给他“表妹”的礼物。于是李彦宽开始用“绑架”计划来抢回小狗。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老师也让大家养宠物,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有了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被送出去,另一方面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与乐趣。

  我觉得养宠物不仅很有趣,而且可以培养我们的责任心。

  在五年级的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这本就像在写我的经历一般。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主人公是“小燕子”,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小斑点狗,他非常兴奋,而他的妈妈却告诉他,这是准备给“表妹”陈佳佳的礼物。与此同时,班里新来的陈老师鼓励大家饲养宠物,开班级博客。一时间,同学们各自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宠物。李彦宽一方面舍不得小狗被送出去,另一方面想和大家一起,深深感受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

《家》读后感10

  今天又看了一集超级演说家,不得不感叹竞争的激烈以及现实的残酷。

  在这一集中,他们都各自很清楚的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而且说的有理有据,更重要的拾不失幽默风趣,同时引发了我的思考。

  他们在努力,在拼搏,在为了人生的光辉而不断的发热,这样的人真的很值得敬佩。

  反思自己,有时候觉得自己读了很多书,也能够对某些事情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就是不敢说出来,没有冷静和理性的沉淀自己的'思想,并且表达出来感染和影响其他人。

  他们的精神气质很感染我,很有热情和激情,真诚,或者这些并不是他们,但是他们敢于表现自己,并且不怯场,不紧张,在台上能把自己的思路很清晰的说出来,

  而且做到抑扬顿挫,很是不容易,我觉得并不是自己的词汇比他们少,而是自己的思想还是不够成熟,思想的境界还是不够高。想想自己,要去努力,这样你的运气才会好。

  生活真的有好多无奈,但是你必须去努力,改变现状。

  他们很睿智,从他们身上,我也看到了他们的优秀的品质。不然,机遇也不会偏向于他们,在竞争的环境下,也看到了弱者遭遇淘汰的惨状,从这些上面,要学会

  反省自己。多努力,凝练自己的思想,然后用犀利和有力的语言取说服对方,这一点真的台重要了,让别人佩服你,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善良,而是因为自己的能力。现在

  自己真的还有许多要做,努力,坚持,果断,做自己,坚持自己的观念、立场和信仰。

  让自己的语言充满魅力和熠熠生辉,坚持原则。敢于向困难说不,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生活,加油。

《家》读后感11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20年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让每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像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12

  我是一口气看完的,我一直有个疑惑我为什么想要得到妈妈的爱。看完好像明白了。我在家是老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有个弟弟。

  妈妈生下我以后家族再盖房子,当然妈妈肯定去干活去了。我呢就放在摇篮里,因为奶奶养了很多猪,我听妈妈说摇篮放在桌子上的。所以我小时候0到三岁应该是没有得到妈妈的关爱的,因为妈妈没时间。去干活去了。我跟弟弟相差三岁。但是我跟我弟弟之间其实还有个小孩子的,是个妹妹,送人没多久就去逝了。家族里呢,我好像是没有得到关爱,小时候也不爱去亲戚家走动。

  看见了应该要和谐了,我第一次分手以后就很长时间就没找男朋友,我一直想着自己变得足够优秀的时候才能有人喜欢我,才会有跟别人旗鼓相当。所以我一直想突破自己。想让家里变好,我花了十年的时间让家里兄弟姐们都有所居,我放心了对原生家庭的关系。但是我发现我姐姐找了一个比自己条件差的人时候我是气氛的,因为我觉得我姐应该找一个条件好些的.。因为我姐在市里有房子。男的一无所有,还涨的不好看。我各种跟我妈妈闹,认为我妈妈并没有做好一个母亲的角色。

  确实妈妈没读书,我觉得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当我这样指责时,妈妈扔了一句,以后家里的事情你管,你去说,我不管了。我流泪了,又陷入了情绪中,想着爸爸在就好了,我就不用管了。其实这里面有家庭关系的错位,我的沟通问题。我把自己认为的好强加到别人身上。我一直不断的跟自己说放下放下,分割与原生家庭的关系。我想这就是成长吧!是我要突破的功课。放下对原生家庭有责任的执念。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能干预。

《家》读后感13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家》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一本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读完后,让我充满了开心与期待。它让我对宠物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班级宠物一家亲》主要讲述了:“小燕子”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可是,妈妈却告诉他这是为他表妹“胖妞”陈佳佳买的,打算作为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来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观察宠物,开宠物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称心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表妹,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

  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小动物们虽然不会说话,但他们会默默地、不计回报的陪伴我们,听我们说悄悄话,我们有什么委屈和喜悦都可以和小动物诉说,别提有多可爱了,真的让人没法拒绝。可是爸爸妈妈却一直反对。

  我们养小动物,今天,我把这本书大致内容讲给了妈妈听,终于打动了妈妈,答应我买一只小动物。我们去了动物市场,买下了一只小仓鼠,可爱又呆呆的,只知道在木削里“洗澡”。爸爸妈妈的反对也有道理,因为大人认为我们养宠物是专供解闷的,可以是随便替代的,他们还怕宠物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但是只要我们有一点自制力,不占用太多的学习时间,养一只小动物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限乐趣的。在我们看来,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还是我们的知心伙伴,它们伴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和喜悦,都可以向它们诉说,它们从不会厌烦。我们的动物伙伴是不可替代的。

《家》读后感15

  美德,值得弘扬;美德,美化心灵;……戴中明说过:“美德之花,既芬芳着我们需要美德来建构的心灵。”

  今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我捧起妈妈新给我买的一本书——《肩挑一个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主角将我深深地吸引过云:毛伟鹏是一个很苦的孩子,他记不清妈妈的模样,在他还小的时候妈以就离家而去。毛伟鹏是1998年7月生活于沈高镇赵幸村。他的家是残缺的,他的爸爸毛秀中一直瘦小多病,老实懦弱。年迈的奶奶哮喘等老毛病常犯一犯病就得躺在床上几个月。毛伟鹏并不怨天怨人。他想:爸爸和奶奶挑不动这个家,他来挑。两年前,奶奶因农药中毒连带引发老毛病住进了医院。不久,常年吃药的爸爸也相继住进了医院。伟鹏一声不响,每天起早带晚,在家,学校,镇卫生院之间穿梭。每当他累时,他就这样鼓励自己:“忘记累,也就不会累了。”

  这个星期天,他走在去医院的路上,突然感到头脑昏沉,眼皮发黏。他刚刚在地里干完活,又为奶奶和爸爸洗好衣服,现在真的好累。他的眼皮越来越往一起黏,小小的脑袋也越来越沉。骑着车的`他竟然打起呼噜,连人带车,摔在没有水的地沟里。他小睡了一会儿,准备带到医院去的热水瓶,已经碎了,碎片洒落一地。有一些碎玻璃扎破了他的膝盖,流出的血已经干透,轻轻一搓,就纷纷落下地来。他都没有觉察得疼。

  他爸爸和奶奶出院以后,他每当看到奶奶和爸爸因缺少营养而日益蜡黄的脸,就沉感内疚和自责。不久,他在一个小餐馆里面打工,每当伟鹏把买来的水里和营养品捧到了奶奶和爸爸的面前时。爸爸咬一口苹果就哽咽了,奶奶则一把把他搂入怀抱,泣不成声……

  伟鹏帮助许许多多的人,他一直记得曾祖母临终前对他说的话:“做人不能忘本,要学会感恩。”而伟鹏就是这样做的。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书中的孩子是那么的尊敬长辈,爱护老人啊!他靠自己打工,肩挑一个家。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家》读后感】相关文章:

《家》的读后感09-19

《家》读后感06-29

《家》读后感01-29

巴金家读后感09-21

关于家读后感02-08

《家》读后感(15篇)10-18

家读后感(精选47篇)12-05

《家》读后感15篇07-25

《家》读后感13篇01-12

《家》读后感(精选15篇)01-11